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从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抽取专家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4.*
|
|
《招标游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条件是指专家的资质条件。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招标代机构应设置专家库,否则就不具备代理资格。所以无论招标项目的资金来至何方,从招标代理公司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是法律所允许的,不能因从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专家进行评标,而按无效标处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1.
2014-04-17 14:19: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