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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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lsu网友:
首先,如果这个EPC项目是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网友可参考《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如果这个EPC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是否采用招标及采用何种采购方式,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应以项目审批机关或项目核准机关有关“招标方式及招标方案”的核准意见为准,实行备案制的,具体采购方式应事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政府采购方式之一,非政府采购项目,无此采购方式的特定法律用语,与之相近的用语是“不招标”。
依据国家城乡住建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若按照网友所述,该供应商无施工企业资质的话,则可以依据EPC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该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务发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上述情况,当然也可以由发包人自主决定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采购。
另,提醒一下网友:EPC项目不同于我们常见的BOT、BOOT等项目,后者发包方式的供应商还可以是社会投资公司、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等,选择面较广,且在后者发包方式的项目过程中,将会涉及筹资、运行及维护、资产产权交割、法人单位身份置换等问题,请注意其与EPC发包方式的重要区别之处。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7年元月21日
2017-01-21 10: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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