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招标公告资质名称表述与招标文件澄清内容不一致的请教,很急!!!
作者:进军
题目:招标公告资质名称表述与招标文件澄清内容不一致的请教,很急!!!
MAIL:565023954@QQ.com
IP地址:180.103.19.*


    有一展览馆布展工程,投资2000万元,由于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难以确定,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采取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招标时,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资格条件中,其中有一条"3、具备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而实际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应是"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招标文件发布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认为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中无"陈列"和"专业承包"字样,后招标人按后面的表述发布了澄清文件,直到开标无其他投标人提出疑问或异议。 
    该项目如期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审并推荐了中标候选人,项目尚未公示。但有人(非投标当事人)向纪委举报,认为"招标公告与澄清文件不一致,排斥潜在投标人",现纪委介入调查,暂停该项目公示。 
    请问:该做法是否排斥潜在投标人?该项目能否否决所有人投标,重新组织招标? 

  发贴时间2017-03-10 20:06:14 
 ** 贴子回复

作者:唐广庆
题目:关于如何处理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不一致导致有排斥投标人的问题
MAIL:tangguangqing@vip.sina.com
IP地址:123.122.2.*




  本人不懂“展览工程”有关问题,只是从招标工作惯例出发提出见解如下:从字面上看招标公告上的资格条件严格,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宽松,也因此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因素,因此投诉是对的。投诉人虽然不是投标当事人,但是有可能是被排斥的潜在投标人。所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暂停公示也是对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正确处理是:招标人原因终止招标(这不是否定所有投标)因此应发出终止招标的书面通知,并补偿所有投标人购买文件费、编制投标文件费和投标差旅费等(由于投标人的问题否决所有投标就不补偿任何费用)。妥善处理后并修稿好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后,再重新招标。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7.03.10.






  发贴时间2017-03-11 10:10:03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半岛(中国)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半岛(中国)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