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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关于依法必须招标事项的咨询
作者:一朵朵朵发
题目:关于依法必须招标事项的咨询
MAIL:380464789@qq.com
IP地址:119.126.170.*


请问国有企业建设项目的一些分项,总投资已经上亿,比如样板房的设计施工,法律咨询服务之类的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吗?

  发贴时间2018-04-27 08:45:43 
 ** 贴子回复

作者:q419121026
题目:依据招投标法必须招标
MAIL:419121026@qq.com
IP地址:220.165.111.*




依据《招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基于以上依据,应该属于必须招标范畴


引用法规,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发贴时间2018-04-28 15:36:17 
 ** 贴子回复

作者:friendlyball
题目:...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106.38.121.*




补充一点,如果该项目在2018年6月1日后开展,根据新颁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6号)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以上属于必须招标的范围,基本是以前金额的2倍,并取消了总投资的要求。
另外,个人认为设计施工要招标,但法律咨询不用。






  发贴时间2018-05-02 07: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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