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起剑舞 题目:恳请徐鹰老师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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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公示期间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在建项目,该如和处理?是不是需要改变中标结果?
2、招标文件有建市(2008)48号文等相关文件中“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这条是不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二款之规定,即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我理解48号文这条应该是适用在合同执行或者实施阶段,不应该在招标阶段出现,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请徐老师解答下,万分感谢!
2020-04-17 21:2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