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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请问招标成立三家递交投标文件无误后,业主方是否还能取消投标工作?
作者:zlkid
题目:请问招标成立三家递交投标文件无误后,业主方是否还能取消投标工作?
MAIL:zlkid@163.com
IP地址:175.189.39.*


本公司对某项目1月12日进行保安投标工作,共三家提交了投标文件且均满足条件,但时至今日,招标代理公司向本公司发送通知,通知内容为“接业主方通知,该项目由于工作计划调整,现决定本项目招标工作终止。”
请问他们是否违反招标法律?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本公司应该采取何种方法解决?

  发贴时间2016-01-27 10:21:01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24.166.231.*




个人意见:针对提问者所述,你们已经投标,且三家单位报价已经被招标人知悉。此时的招标人终止招标工作,你们只能就自身合理的损失向招标方提出索赔。招标投标法目前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对于其它项目没有作实质性规定,只可参照。
其实遇到如同提问者所述的招标,不是法律上所述的招标,业主只是假借招标的名义以获取方案、报价,其实质是询价。如果是招标,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必须经政府职能部门备案,这样投标人才有保障,其它的都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招标,都是能够灵活掌握,投标人的权益维权很难,你们就当交学费了。






  发贴时间2016-01-27 15: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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